2014年4月15日上午十点,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姚堂春在福建西山学校高级中学操场面向高一、高二的同学开展法制讲座。
姚堂春检察员首先为同学们讲述了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常识。未成年人应得到国家、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的全力保护,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对未成年人采取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最重要的就是同学们要学会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自我保护。
检察官姚堂春为西山学校高一、高二的学生开展法制讲座
接着姚堂春检察员引用大量的法律案例生动的为同学们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和危害。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对社会上的人和事看不清楚,易被人蒙蔽欺骗。同学们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同学之间的冲突,遵守校规校纪。远离恶习,远离网络,远离游戏。如果你越过了法律的界限,最终等待你的,将使失去人身自由,毁掉自己的青春、人生。
最后姚堂春检察员强调,学法守法,健康成长,适量游戏,运用网络学习课外知识,高中阶段学习文化知识,为今后的人生作出良好的铺垫。
学生们聆听的同时也在认真的思考
福建西山学校一直坚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素质,促进广大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发挥重要作用,使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开展普法宣传的重要意义。